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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落地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每年可节省近9亿元

发布时间:2019-01-17 15:32 分享到:
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浙江先行一步!1月16日,记者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浙江将17种抗癌药全部纳入浙江省医保乙类药品报销范围,并首次开展了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近9亿元。

近年来,分子靶向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引发社会关注和患者用药期待,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去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浙江成为全国首批落地谈判结果的省份,截至2018年12月14日,17种抗癌药浙江省累计发生药品费用5266万元,共计3422名患者享受到政策实惠,推算每年可节约费用5.6亿元。

更低的用药负担,如何让患者获益?目前,浙江省肿瘤医院已常备此次纳入医保的抗癌药有13种。“以治疗肺癌的靶向药物‘泰瑞莎’为例,过去一盒的价格为51000元并且自费,目前价格15300元并列入医保报销的乙类目录,患者每盒仅需负担3000元左右,经济负担明显下降。”医院医保办副主任程斌告诉记者,医院每年有10万人次肿瘤住院病人,符合17种抗癌药医保适应症的患者还是很多的,此次国家谈判药品大幅度降价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让许多患者都受益匪浅。

记者了解到,在17种抗癌药中,9个由大病保险谈判药品转为医保报销药品,8个由自费药直接转为医保报销药品,绝大部分药品由医保支付。

除此之外,浙江还首次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中标产品平均降幅11.56%,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3.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方便大病患者,浙江省目前已实现异地就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浙江省开展了宁波、嘉兴与上海门诊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试点效果明显。2019年,这一做法将推广至11个地市,实现全覆盖。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