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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继续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

发布时间:2018-11-23 11:50 分享到:
11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部署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促进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对明年1月1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执行的政策,作出明确安排。会议决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将迎来新一轮利好,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将更加便利地买到国外商品,又可以愉快地买买买了。

中国跨境电商成全球采购的“主力军”

按照此前的有关部署,现行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时按照个人物品监管的政策即将到期。

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度搁置了之前的新政,而且扩大了适用范围、提高了额度上限。

在相关专家看来,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000亿元,同比增长26.7%。在进博会上,中国跨境电商更是成为了全球采购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各大电商平台拟采购金额已超16000亿元人民币。无疑,整合全球商品流通供应链资源的跨境电商平台,在刺激我国居民内需、扩大有效进口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进口电商迎来大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另外,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

跨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