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宁波市网信办指导下,鄞州区网信办、鄞州公安分局对属地一网站开展联合执法。经核查,“爱幽某网”对发布评论的用户未进行实名登记,对发布信息未严格审核,导致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在站点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调查事实,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第五条之规定,对网站负责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各类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是网络空间的主要组成部分,建设主体应切实承担起主体管理责任,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大力弘扬网络正能量,为广大网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鄞州区网信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宁波网信公众号)